T省机械总公司一()分厂原是个年亏损四十万元的企业,1983 年,程戈与总公司签()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,期限两年。他上任后,大刀阔斧进行改革,使工()厂在()五个月内就盈利二百万元,但到84年春,厂长程()戈却向法院提起诉状,告总公司党委以权代法。法院受理此案()后,经济()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()务。而总公()司党委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,十分震惊纷纷出面要程戈撤回起诉(),但遭到程()戈的拒绝。这个案件表现简单,但牵扯到很多方面, 特别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职工中(),有一名是省委()第一书记的小舅子。法院院长()特别在开庭前告诫已被市委内定为下任法院院长的郭刚慎重行事,但郭刚则决心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。后法庭经多次调查,公开审理此案件,并判程戈胜诉。但到1985年秋,程戈在合同一到期后就被免()去厂长职务,郭刚则被调到郊区()法院“锻炼”。